@各位准妈妈们
怀孕后及时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产检、分娩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能现场报销!
哪些人可以申领?
(一)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在办理本业务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如何办理?
市内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在佛山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办理。
异地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需在异地产检、分娩的参保人,到佛山市内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和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如何报销?
情况一:
参保人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后,可按医疗机构的指引现场报销产检和分娩的医疗费用。
情况二:
参保人在医疗机构未能现场报销的,自费结算后带备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内各镇(街)的社保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1.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扫码下载上述表格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如何办理产检选点变更?
职工需变更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的,可到佛山市内各镇 (街) 的社保办事处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办理。
注意:
参保人已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变更手续的,变更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额度=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 (3200元)-在原选点医疗机构已报销的额度。
温 馨 提 示
1.参保人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前的产检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若参保人未在分娩前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的,其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可办理零星报销。
3.办理生育保险相关手续时,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须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佛山市内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请零星报销。超出申请时限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除急诊、抢救外,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现在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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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
请致电0757-12345咨询
(本文转自佛山社保)